也谈职业教育是一种教育类型

来源:  2019-06-18 浏览:(

王学成:也谈职业教育是一种教育类型

2019年初,国务院公布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不少专家学者对该方案作了解读。《方案》里提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的教育类型”,引起了大家的强烈的关注,纷纷发表看法。姜大源先生的《为什么强调职教是一种教育类型》一文,从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类型谈了职业教育的三大特征——跨界、整合、重构,为划分两种教育类型的理论依据。笔者也凑个热闹,谈谈个人看法。


笔者认为,《方案》强调的不同的教育类型大有深意,职业教育的很多政策和举措都和这个论断有关。因此,我们要结合职业教育的基层实际、政策实际、可操作性,从不同的视角进行解读。


1

承认不同的教育类型,为职业教育开启了政策“绿灯”


《方案》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既然是不同类型的教育,那就必须采取不同于普通教育的政策,这是未来出台诸多职业教育政策的理论基础。长期以来,职业教育的资金投入有所增长,但是与职业教育发展所亟需解决的编制问题、投入问题,仍然没有理想的执行标准。比如师生比,长期沿用普通教育的师生比确定编制,没有考虑到职业教育实训室复杂、实训指导需求大、教师下企业实践造成师资紧张等现实问题,这些困难都需要解决编制问题。近些年,编制不足现象虽有所改善,但是还是没有考虑到地区差异和专业差异(财经、文科和理工的差异)。既然职业教育是不同类型的教育,那么,师生比就不能比照普通教育,而应该按不同地区、不同专业,合理配备编制。


再如财政投入问题,长期以来,不少地方沿用普通教育的生均拨款标准提供办学经费,没有考虑到职业教育设备投资大、耗材需求多的特点,职业教育的经费需求得不到满足。现在国务院明确了职业教育是不同类型的教育,那么财政部门就不能沿用普通教育的标准拨款,应该按照生均标准、物价波动指数,动态安排职业教育经费。


总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职业教育人士要把握时机,因势利导,及早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并大力推动相关政策落地生根,为职业教育的优质发展创造条件。


2

面对不同类型的教育,政府的职能将有变化


《方案》的总体目标指出:“经过5—10年左右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这句话包含有两层意思:


一是政府职能将改变。原来政府的职能是举办学校,今后将转向统筹管理。政府将逐步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变为纯粹的裁判员,引导各方力量把职业教育办好。


二是办学主体的格局将会改变。原来,政府举办大多数职业院校并成为职业教育的主导力量,今后,政府鼓励社会多元化办学,企业办学、行业协会办学、民间资本办学。多渠道办学,办学主体的格局将会发生巨大变化乃至根本变化,竞争将非常惨烈。部分教学质量差、教育效益低的公办职业学校可能要关停,改由社会力量。


面临这一形势,职业教育工作者要抓紧时机,苦练内功,提高教育质量。只有这样,才能面对未来激烈的竞争,才能生存下来并发展壮大。


3

面对不同类型的教育,师资结构将发生变化


长期以来,困扰职业的一大难题是师资问题。按现行法规要求,上课的老师必须有教师资格证。但是,师范毕业生明显缺乏实践经验,企业的能工巧匠没有教师教师资格证,不能走上讲台,带来的后果就是职业院校的师资水平明显不能支撑需求。


所以《方案》指出:“从2019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20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


面对这一规定,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抓住机会,和职业院校一起,尽快制定引进师资的实施细则,为解决职业院校的师资,提供政策依据。


4

校企合作迎来新机遇


职业教育必须进行校企合作,业界对此已经达成共识。但是,在实践中,教研成果难于转化,尤其在利益分配环节,限于规章制度,基层学校也无法解决,一不留神,就触动法律底线。《方案》在这个问题上,指明了方向。


《方案》指出:“校企合作中,学校可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方案》里提出学校可以获得报酬,并由学校自行处理。但是由于缺乏这方面的财务制度,擅自分配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甚至涉嫌犯罪。因为缺乏具体明确的法规,没有校长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


《方案》里提到学校可以自办企业。《方案》指出:“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这里明确提出学校可以有自办企业。问题是这里的职业院校是指高职还是包括中职?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执行细则则需要地方主管部门制定,才能得到贯彻,科研教研成果才能转化为产品。


现在,国务院的文件已经为学校“松绑”,接下来就需要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一起制定实实在在的规章制度,让产教融合落到实处。


总之,职业教育是一种教育类型,在理论上为职业教育扫除了不少障碍。但是,具体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仍然需要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来制定,唯有如此,《方案》才能得到贯彻,职业教育才能迎来真正的“春天”。


作者:王学成,宝安职业技术学校高级讲师。


来源:深圳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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